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以案促改警示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08-23点浏览数:15718次
〔2021〕—952
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典型案件,为加强警示、以案促改,进一步提升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关键人员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控能力,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与8月25日在线上召开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以案促改警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方式
按近期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次会议在线上召开。客户端为:“腾讯会议APP”(会议室号和密码将于8月24日在“微信”群里公布)
三、会议内容
(一)省局领导对监管形势任务开展分析及会前动员;
(二)宣贯《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内容;
(三)剖析相关违法生产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强化监管要求。
四、参会人员
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负责生产、质量的关键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单位积极做好线上培训设备准备和连接调试。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确定参会人员,经省局确定的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三)会议回执(电子版)于8月23日前报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邮箱。
(四)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会议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研讨,认真对照典型案件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将自查和对照整改情况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省局药化生产处。
附件:
会议回执.docx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俊利,15987187228;传真:0871-68571962;电子邮箱:16339732@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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