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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药品市场监管处
公开日期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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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清开灵注射液有关情况的通知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清开灵注射液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省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标示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开灵注射液(批号160501、160503、160603,规格:10毫升/支),在部分医疗机构使用后有不同程度的颤抖、高热表现。为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省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立即暂停使用上述三个批号的清开灵注射液并及时抽样送检。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清开灵注射液检验情况的报告》,标示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开灵注射液(批号160501、160503、160603,规格:10毫升/支)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省局决定解除暂停使用行政措施,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