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担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承担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和报告,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制定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对设区的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进行日常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全省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化妆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承担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71-683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