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1-04-30 00:00     [打印 ] [ 关闭 ]

李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用药管理的建议》(第168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部门等联合开展家庭用药管理宣教:分类、使用、采购等方面的知识;以印制宣传海报、手册、赠送管理小用具(分类标签、放大镜、分类药箱等)、微信短信推送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范围的答复

(一)省卫健委2009年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类子项目一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此项目通过组织县级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面向全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其中就包含合理用药等方面内容宣教。

(二)省药监局举行“安全用药月”活动,加强用药安全宣传。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及时下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参加,增强互动交流,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

)开展“安全用药战疫同行”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启动应急审批、开展检查检验、督导检查药品质量安全,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品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的药品监管故事、药品监督身影,呈现战疫中的药监担当,检查员队伍守岗尽责,切实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短视频、专栏文章等形式预热发布宣传报道,为“安全用药月”的开展大力营造正面宣传氛围。

)举办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举办益老益小“药”知道论坛,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围绕老年和儿童特殊群体的药品安全现状和科普干预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促进特殊人群的安全用药科学素质提升,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带动全社会关注老年和儿童的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到药品安全监管当中,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到社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挂钩扶贫点等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给基层送去正确使用药品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传播药品不良反应与合理用药知识,共同推动安全用药知识在农村地区的普及,提高农村群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关于增设过期药品回收站,避免药品随意丢弃导致的环境污染和健康隐患问题;对交回过期药品的百姓,同时给予家庭药物管理指导的答复

(一)过期药品管理不仅涉及药事法规,还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法律规定,仔细梳理有关法律规定,过期药品虽然属于危险废物,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因此我国目前对居民家庭过期药品的收集处理并无特殊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体系也只是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并未纳入其管理范畴。依据“依法行政”、“事权法定”原则,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尚无管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的职责和权限,我局将积极与环保等有关部门沟通,关注对过期药品管理

(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按照国家局安排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进行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并在云南省药监局在政务网站、云南药品安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安全用药月专栏,对全省开展安全用药活动情况、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解读、药品安全知识等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在《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医药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等媒体上,对安全用药活动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三)全省各地针对群众关心的用药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城乡居民、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社会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和解读,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

昆明市局联合盘龙区局、健之佳举办昆明市2020年安全用药月暨第十七届家庭小药箱清理活动,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向群众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并就如何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等内容进行现场讲解,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期间,健之佳组织驻店药师指导群众怎样识别过期失效药品、合理储存药品,共帮助市民清理“小药箱”3200余人次,检查药品品种数10369个,回收过期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13694盒,估计价值6万余元。

红河州蒙自市局制定了《蒙自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确定辖区的一心堂、健之佳共116家药店以及艺海社区(试点)为家庭过期药品固定回收点,印制蒙自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倡议书,向广大市民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倡议书1000余份,宣传家庭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及回收的意义,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参与并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参与回收活动,共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品种379个,数量656盒,货值金额36500元。

大理州局动员社会团体、相关部门、涉药单位积极参与,大力宣传药品保管知识、过期药品的危害,由巍山县老百姓药房、一心堂药业、大理顺泽药业旗下的药品零售门店同步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回收兑换老百姓家庭过期药品,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非法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但过期药品回收只是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项公益活动和宣传、营销策略,属企业自愿行为,无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只能加以鼓励和引导规范。

(四)目前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面临的困难

您在建议中增设过期药品回收站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与启迪。但因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存在法律制度空白,加之目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推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尚存在诸多困难,时机尚不成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家庭过期药品按有害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五)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和省药监局等五部门制定印发关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云卫药政发20202,鼓励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拓展药学服务范围开设药学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目前,我省针对慢病、特病、多专科用药的患者,主要在三级医院开展以下药学服务:综合性用药咨询的药物咨询门诊;针对需要抗凝治疗的患者提供抗凝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疗效、安全性评估的抗凝药学门诊;针对各种疾病引起疼痛的患者提供止痛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疗效、安全性评估的疼痛药学门诊针对咳喘患者提供药物特殊装置如气雾剂、喷雾剂等的使用培训及药物疗效、安全性评估的咳喘药学门诊;根据患者药物基因及代谢特征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的个体化用药咨询门诊;针对合并多种疾病患者提供药物相互作用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药物重整和精减的慢病用药管理门诊等。

同时,鼓励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探索药师县乡一体执业模式,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积极开展用药咨询、药物治疗管理、重点人群用药监护、合理用药科普等服务,指导开展延伸处方服务、代管药品服务、慢性病长处方服务。鼓励医联体和医共体内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直接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居家药学服务。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要求以实体医疗机构内的药师为主体,积极提供在线药学咨询、在线审核处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用药知识宣教等“互联网+药学服务”,创新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和贴心的药学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百姓用药安全的重要工作。今后,我们将加强与卫健、医保、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公众科学用药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树立正确的药品使用观念,摒弃过量购药、家庭“囤药”陋习;加强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审方的管理,坚持做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对“大处方”说不,防止药物滥开滥用。省药监局及州(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认真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购销渠道,强化企业经营质量意识,借助社会共治力量,加大对违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违法回收销售过期药品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