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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规财处     时间:2026-08-24 14:05     [打印 ] [ 关闭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8〕69号),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处罚。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七)负责指导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精简合并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3.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升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监测能力,为创新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2.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云南省商务厅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商务厅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4.与云南省公安厅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云南省公安厅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执法稽查协调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以及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3.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4.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5.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云南省疫苗检查中心)

6.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7.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8.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其他事业单位7个: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云南省疫苗检查中心)、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末其他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1人(离休0人,退休20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一是全方位防范药品安全风险。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出台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规程,建立月滚动风险消除工作模式,组织药品生产企业风险警示约谈10家。规范办结药品再注册3441件,从源头管控住风险。联合健康传媒集团、省委网信办等部门构建“网状防御”体系,舆情防控实现“智能+协同”升级。牵头开展肌苷注射制剂安全性评价,为全国同类品种风险管控提供“云南数据”。二是全方位强化稽查执法震慑。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等专项整治,全省检查“两品一械”企业1.4万余家次,查办违法案件3795件,货值金额共计3700余万元,督办重大案件4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个。联合公安厅开展“药剑-4号”“药剑-5号”联合行动,重点打击以祖传秘方或偏方等名义制售假药、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未经批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是全方位提升监管透明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正负面清单”,推行“一次上门、多项检查”,减少重复检查845家次,企业迎检负担显著减轻;发布《药品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明确15项不予处罚事项。创新开展“沿着边境看药监”基层行活动,邀请20余家央级及省级媒体参与报道边贸药品通关、药材种植、民族药监管等内容,活动稿件被《中国医药报》整版刊发。

(二)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打造政策赋能链条。修订印发《云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出台省外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转化为省内标准的相关政策文件,激活云南中药产业市场活力。联合多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打造云岭名方品牌,筛选10个道地药材制剂,覆盖7大类疾病,形成云药核心品种库。二是打造服务赋能链条。开展主要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局领导接访日、政务服务现场咨询日,服务企业800余家次。启用新行政审批系统,全省129个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零售许可电子化,开办药店一件事办件超1100件。创新双零帮扶”“滚动提交模式,最高压缩审评时限75%。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结果均保持在99%以上,持续稳居全省前列。三是打造监管赋能链条。全力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延伸检查中药材品种共计33个,数量居全国前列。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从20个增至137个,增长近6倍。化妆品领域备案新原料7款,累计备案20款,占全国6.25%。助力口岸经济发展,全省6个口岸进口药材2.58万吨,货值4.59亿元。省委省政府推荐在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稿件信息上报中办、国办,为历史之最,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云南药监实践经验和智慧。

(三)全系统构建药品监管保障体系。一是构建上下左右畅通的监管体系。联合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出台《云南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1件。联动卫生健康、网信舆情等多部门高质量完成由国家药监局主办的2025年国家药监局暨云南省疫苗(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云南省2025年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暨安全用药、绿色同行主题活动,集中无害化销毁4.35吨、8.3万余盒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首次举办全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培训班,培训覆盖药监、公安、检察院、法院四部门180名业务骨干。分片区集中培训700余名基层药品监管人员,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构建适应药监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体系。制定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14份规范性文件以及多份配套政策性文件。同步动态清理,废止37件,修正(修订)24件,有力保障了体系的统一性与时效性。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取消2项、调整1项行政许可事项,新增1项其他行政职权事项。积极指导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国家药监局法治基地,成功入选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统筹组织涉企政策法规宣贯活动,覆盖1200余家监管对象。三是构建高效共享精准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开展药品全品种全环节追溯,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入驻追溯系统率达77.6%。开放稽查APP的使用账号2322个,累计处置回流药线索265条。药监慧眼助力中药注射剂智慧监管,获评中国药学会科技二等奖。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实现无纸化电子签发,完成签发10份。医疗器械监管UDI系统实现监督检查数据实时比对,累计汇集数据3180.75万条、覆盖308家单位。上线行政审批AI智能问答功能,咨询等待时间压缩至30秒以内。实现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照化率100%,办理注册1.67万人次(同比增长53.3%),有效注册人数达2.84万人,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四是构建科学权威准确的技术支撑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电子化审批与管理系统,成为全国首个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省级药监部门。云南药检院云南省中药材质量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成功申报成为全省药检系统首家省级重点实验室。首次组织云南局科技项目研究,投入304.5万元在全省范围内签订立项合同书24个,培育孵化云南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新动能。化妆品CMA资质获批新增181项参数。首次牵头全国能力验证项目(普乐安片含量测定),填补云南空白。五是构建业务精湛过硬的队伍体系。调整优化干部结构,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率由17.07%降至7.32%,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下降1.5岁,首次同时引进2名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建立五层齐教+一线督访机制,开展廉政提醒100次,企业回访满意率100%。创新开展五大赛事(创新实践大赛、科普宣传大赛、生物制品职业技能大赛、云鉴本草中药鉴定技能大赛、党风廉政知识竞赛),多维度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开展全年轮训+全员办案+全过程督导执法大练兵,不断夯实执法办案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79,706,672.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700,429.53元,占总收入的99.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6,242.91元,占总收入的0.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29,019.75元,下降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10,724.76元,下降2.1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984,800.00元,下降100.0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66,505.01元,增长620.09%。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及智慧监管等建设项目完工,相关项目资金不再安排。

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相关收费不再收取,本年无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增加的课题项目经费记入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79,328,774.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60,106.94元,占总支出的65.22%;项目支出62,368,667.28元,占总支出的34.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85,132.04元,下降2.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2,054.72元,增长5.30%;项目支出减少9,677,186.76元,下降13.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完工、科研预算减少等因素同比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960,106.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431,467.52元,占基本支出的9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28,639.42元,占基本支出的9.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68,667.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89,800.00元。

1.药品化妆品及医械综合监管项目经费3,621,201.66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专项抽检,科普宣传及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水平等方面的支出。

2.药品检验检测及研究项目经费4,888,952.24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化妆品抽检及数据分析,承担药品注册、委托、进口药材检验,负责下级检验机构督导协调督查。

3.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服务保障项目经费4,4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公务运转,健全后勤保障机制。

4.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项目经费6,773,7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授权疫苗批签发,扩大批签发授权,实现省产疫苗批签发省内办理。

5.医疗器械药包材检验和能力提升项目经费4,484,835.27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医疗器械及药包材检验监管,处置不合格产品,完善检验能力。

6.药械安全性日常监测项目经费822,2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全制度保障,落实目标责任书,保障各项监测任务及绩效目标落地。

7.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项目经费334,127.87元,主要用于推进执业药师电子证照改革,实现注册全程信息化;规范继续教育及学分管理,提升药学从业人员与管理队伍专业能力。

8.审核查验项目经费4,813,8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特殊食品技术审查及现场核查工作。

9.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项目经费332,000.00元,主要用于承担省内药品、二类医疗器械等注册审评及化妆品备案资料核查,组织审评会议,按期开展技术审评,保障产品安全,助推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

10.2025年信创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省药监局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89,8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信创基建建设与国产化适配,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支撑政务业务高效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700,429.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相比减少3,910,724.76元,下降2.1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769,01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等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财政预算指标,主要包括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和专项工作任务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9,3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58.36%。主要用于省科技厅项目云南省20种特色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提升研究相关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季节等客观因素影响,课题项目未达预期实施进度,相关预算未能全部执行,剩余资金申请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99,93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较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57,69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保基数较年初预算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94,47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较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2,300.00元,决算为420,573.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06.66元,增长4.9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2,770.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5%,完成年初预算的52.7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3,300.00元,决算为346,026.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27%,完成年初预算的6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0元,决算为21,777.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8%,完成年初预算的27.5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770.2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687.70元,下降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75.93元,下降16.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777.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75.93元,下降16.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2,300.00元,支出决算为420,573.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06.66元,增长4.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2,77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3,300.00元,决算为346,026.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0元,决算为21,77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批和使用“三公”经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结合工作任务优化出访计划,从严控制出访批次及人员规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节能管理,整合出行任务,有效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活动总量及规模,接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52,770.2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687.70元,下降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75.93元,下降16.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777.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275.93元,下降16.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相关经费增加。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呈下降趋势。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派出3人赴香港参加2025年度PIC/S研讨会。2024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车辆使用,优化车辆调度,日常注重保养以有效降低车辆故障率和维修频率。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接待省外单位的考察学习访问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活动总量及规模较同期均有下降,接待费用也随之得到有效控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香港参加PIC/S研讨会,支出52,770.29元。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两品一械”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外、各州市“两品一械”监管工作人员来云南省药监局开展调研、检查、验收、督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5,180.13元,比上年减少290,143.63元,下降5.09%,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定额公用支出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审批会议费、培训费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相关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92,860,712.40元,其中,流动资产4,602,346.41元,固定资产369,320,524.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70,550.00元,无形资产17,667,291.2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80,71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578,078.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8,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3项,账面原值5,514,142.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5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11,410.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8,307.2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03,103.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17,297.5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33,641.29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反映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用于检验研究机构的能力提升科研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报表.et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绩效自评报告.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