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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人事处)职责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时间:2019-11-10 00:00     [打印 ] [ 关闭 ]

负责省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活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制定省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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