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药监械〔2026〕4号)
来源:医疗器械处     时间:2026-07-23 17:15     [打印 ] [ 关闭 ]

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医疗器械源头创新,聚焦医工深度融合,促进更多临床创新成果向医疗器械产品转化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云南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药监局:李靖,0871-68571339;省科技厅:刘艳芳,0871-63136003;省卫生健康委:王玉霞,0871-65720747)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办发〔2024〕53号)精神,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要求,立足云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基础、临床资源禀赋和科技创新优势,推动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转化,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临床价值导向,深化医工协同,建立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全链条工作机制搭建省级医工协同创新转化平台,畅通临床创新成果转化路径,力争培育并推动一批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产品上市,进一步满足临床需求,助力我省创新能级与高质量发展水平双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开展创新项目全面征集

    建立健全省级医疗器械临床创新项目常态化征集机制,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创新团队。重点征集临床改良型、技术创新型、国产替代型、高原适配型、康养实用型医疗器械项目,筛选评估后,纳入省级医疗器械临床创新项目库统一管理。

    (二)精细化开展项目对接培育

    对入库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落实“提前介入、研审联动、全程指导、靠前服务”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进展,科学规划转化路径。紧扣项目短板弱项,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团队一帮扶”精准培育,为产品研发提供全链条技术支持。着力打通供需堵点,破解“有需求无技术、有技术无落地、有成果无转化”的结构性矛盾,推动临床需求与科研力量、生产企业精准匹配,促进医、研、产三方深度结对共建。

    对初创型、改良型项目重点开展技术打磨、合规指导;成熟型、创新型项目重点推进临床转化、注册申报;对优质标杆项目重点支持产业化落地,打造省级医疗器械创新示范项目

    (三)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优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检验检测、审评核查、注册申报、生产许可等全流程服务,设立创新产品“绿色通道”,实现审批提速增效。支持省内企业承接临床创新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鼓励有关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协同创新。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优先使用省内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搭建创新产品临床示范应用场景,形成“创新转化应用迭代”的良性循环。

    三、任务分工

    (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春雨行动”的总体统筹、综合协调、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督促落实。牵头征集、筛选项目,建立省级医疗器械临床创新项目库,制定动态管理台账符合条件的纳入审评前置服务通道。落实项目对接培育相关工作机制,为入库项目提供分类界定、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及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等全周期技术指导。协调对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等,争取政策与技术资源支持,疏通成果转化中的重大技术堵点。

    (二)省科学技术厅

    负责统筹医疗器械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专项、种子基金及科技成果奖励。指导创新成果的标准化研发与技术升级,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与产业化落地能力。

    (三)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挖掘医疗机构临床创新需求、梳理临床改良成果、报送创新项目线索。建立健全院内创新激励机制,搭建医工协同交流平台,引导医疗机构深化临床创新改革。支持临床试验机构能力提升,协同开展多中心验证与试点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宣传引导

    建立由省药监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的跨部门“春雨行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与密切衔接,形成政策协同、资源整合、服务联动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全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与要素集成

    全面整合审评审批、科技创新、临床应用、产业培育等各类政策措施,对入库的项目实行“政策包”集成支持优先给予科技立项、检验检测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审评核查等“绿色通道”切实降低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成本,充分激发医疗机构、科研团队、市场主体的创新内生动力。

    (三)强化能力保障与基础支撑

    持续提升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与审评审批能力,扩充检验资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大力实施临床试验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试验效率与数据质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及创新联合体,构建高水平的医工协同创新平台。

    (四)强化跟踪问效与闭环管理

    加强“春雨行动”全过程跟踪督导,对项目征集、筛选、匹配、培育、转化各环节实行台账化、动态化管理。定期开展阶段性成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优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闭环推进、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