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的调整工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形成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来信请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征求意见”。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ntny@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征求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68571920。
附件: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 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