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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1-19 00:00     [打印 ] [ 关闭 ]

本报告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邮编:650106;咨询电话:0871—685719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制度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暂行)》,明确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内容、途径、时限要求和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内容、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进行要求,对常用答复格式进行规范。出台《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与变更关停、运行维护与安全防护等进行了明确。2021年,省局网站完成IPv6改造,设置158个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707条;设置网上办事大厅,16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共办理18552件;开设在线咨询栏目,办理群众留言756条。“云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1条。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政策解读、药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等工作,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762条、预决算信息51条、政府采购信息25条。公开权责清单163项,发布药品质量公告4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期、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公示1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1期、产品召回信息10期、行政许可信息公告102期、行政处罚公示数据14期、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6期、注销公告18期、药品监管统计分析报告4期。

(三)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认真做好《云南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解读工作,在局网站设置“规划计划统计”栏目,及时公开《规划》全文,发布配套图解政策文章。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云南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规划》,全网报道信息1000余条,为《规划》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强化对外宣传,参加录制云南广播电视台《金色热线追踪》电视节目和《金色热线》广播节目2期,上线《天天3·15》广播节目4期,对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解读。同时,积极做好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省局网站设置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相关信息257条。

(四)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暂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所有依申请公开均严格依照相关制度、程序、时限办理,办结1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新要求认识不到位,造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全面。二是公开质量有待改进,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考核,细化任务分工,强化人员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功能建设,推动各处室(单位)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公开模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公文评比活动,定期通报公文拟制情况,并将通报纳入月晒季评年考评分,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办文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