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服务云南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加强对新原料品种全过程指导帮扶,建立规范、通畅的咨询渠道,保障省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与技术审评机构的有效沟通。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省审评中心起草了《云南省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现予以发布。省内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省审评中心提出咨询或沟通交流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docx
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2026年7月6日